于2021年6月17日通過的MEPC.338(76)號決議,通過了《2021年相對于參考線的營運碳強度折減系數(shù)導則》(CII折減系數(shù)導則,G3),其要求的相對于2019年參考線的CII折減系數(shù)Z%,從2023年到2026年,如下表所示,依次從5%遞增至11%,而2027年以后的折減系數(shù)沒有確定。

于2025年4月在IMO海上環(huán)境保護委員會第83屆會議上批準,并將于2025年10月在MPEC第二次特別會議上正式通過的MEPC.400(83)號決議,發(fā)布了2027年到2030年CII折減系數(shù)Z%(如下表所示),從這里也可以看出來,IMO對老舊船的要求越來越嚴,老舊船將以另一種方式,被逐漸淘汰出市場。

因為新的折減系數(shù)已發(fā)布,SEEMP PART III就有了編制依據(jù),現(xiàn)在各公司應開始著手對SEEMP PART III的更新工作。